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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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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第14款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11/13
2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現金股利共計人民幣89,910,000元。
3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堯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%持股之子公司。
(2)堯宗公司為一人之法人股東及一人之法人董事代表;一人董事代行董事會及股東
會職權南投魚池房貸。
(3)股利配發日: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f-基勝-代重要子公司-堯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2014年度第二次盈餘分配案-09121816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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